原标题:隆回县人民法院:秉持“三心”解宿怨 当庭履行泯恩仇
邵阳新闻网1月5日讯( 通讯员 罗嗣君 )看着手机中被告宁某某转来的款项,原告李某十分感激地对隆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爱炎法官说:“是您不厌其烦,不断为我们做着调解工作,我才能这么快拿回被拖欠这么多年的借款,实在是太感谢您了!”被告宁某某和其母亲也高兴地说:“感谢刘法官多次热心与我们两方沟通、调解,才形成了让我们都满意的调解方案,这多年的烦心事现在终于结束了!”
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爱炎法官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宁某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期间,宁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约定月息2分。后因种种原因,宁某某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多次催还未果,便让宁某某重新书写了一份借条,但宁某某仍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李某将宁某某诉至隆回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宁某某对李某将其告上法庭有很大的抵触情绪。休庭后,刘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本是朋友关系,就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后,虽然双方对还款的数额仍有较大差距,但双方对立的情绪开始缓和。
庭审结束后,刘法官又多次与双方沟通联系,让宁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同时,刘法官也多次联系李某,希望李某看在宁某某现在的处境和双方之前的情分上,对利息做出让步。最终,在刘法官的主持下,李某与宁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双方握手言和,李某也当场书写了撤诉申请书,为这起长达6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每一起多年未解的纠纷背后,都交织着当事人双方复杂的情感。身为法官,要想起到解决此类纠纷的“枢纽”作用,达到化宿怨、泯恩仇的良好社会效果,就必须要秉持“三心”。一是要耐心劝解,先控制住双方紧张对立的情绪,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缓解当事人纠纷之恼,为促成调解打下坚实的情绪基础。二是要细心分析,寻找案件症结,找准当事人心结,找到案件调解突破口。三是要热心沟通,在营造良好的调解基础后,与双方积极沟通,及时调整调解方案,更好更快地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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