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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关于受理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

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8/9 1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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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现向社会公布隆回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隆回县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举报:
(一)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法定职权执法的;
(二)行政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不清、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理决定显失公平、不使用规定的罚款票据罚款,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行为举止不文明、粗暴执法、推诿拖延、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殴打监督管理对象,威胁、恐吓举报投诉人等行为的;
(四)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逐利执法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及变相索要财物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可以投诉举报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者投诉举报请求的;
(二)投诉举报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39-8188385 0739-8319226
电子邮箱:lhyfzx8243332@163.com
邮寄地址∶隆回县司法局403办公室 邮编:4222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对投诉举报人和投诉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隆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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