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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这家药店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口罩

安岳市场监管 2020/3/14 16:13:10

案例一

某药店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案由】
2020年1月31日,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岳阳镇某药店存在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口罩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
 


【处置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口罩已售罄。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举报人,举报人将其在该药店购买的“飘安”牌口罩带来,经现场指认,药店经营者承认该“飘安”牌口罩是其销售的。

该药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颜色为黑色,肉眼可见该口罩薄如轻纱、一捅即破,标识生产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经初步调查,该产品颜色、产品名称、产品初包装数量、产品批号编排形式均与飘安集团生产的口罩不符,该口罩为假冒产品,该药店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口罩,已被立案调查,涉案口罩的购进及销售等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典型意义】
现在正处于共抗疫情的关键时刻,口罩是阻隔新型冠状病毒飞沫传播的重要防护措施,是现阶段疫情防控的必需品,县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各经营者,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严禁非合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消费者如对医疗器械质量有疑问,可拨打“12315”咨询投诉。



安岳某超市四舍五入,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告起!


案例二

超市结账设置“四舍五入”
消委出面打破潜规则

 

【案由】
2019年4月6日,资阳市安岳县消费者李先生带着妻女在安岳县城某超市半打袜店购买了一条女童内裤,总价24.5元。然而,收银结账时,该店微信支付方式显示实付25元,零头舍入后多收0.5元,消费者对此当场提出了异议,营业员称是系统设置,仍然要求消费者按25元结了账。于是李先生投诉到安岳县消委会。
4月6日晚,网友“金哥哥”在资阳当地论坛发帖,对这家服饰店收银“四舍五入”后5角零钱收1元的做法进行了吐槽。
 

【处置过程及结果】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和安岳县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该超市经理到办公室进一步了解情况,超市负责人称,该做法是超市外租经销商的行为。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场指出,超市内商家收银员并未预先征求消费者同意,擅自进行“四舍五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超市经营者也是有义务的。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商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低标高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商家擅自四舍五入多收消费者钱款,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该超市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立即进行改正,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将商家多收的五角钱退回给消费者,并通过网友发帖的当地论坛向消费者进行了公开道歉。
 
【典型意义】
商家这种“四舍五入”收款方式的行为在很多行业都普遍存在,其实是一种行业潜规则,商家可以让利不收取零头,但不能以四舍五入方式变相提价,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此,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从节约公共资源、降低维权成本及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上考虑,今后遇到类似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要保留好收银小票或电子支付凭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委会进行投诉,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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