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扣12分,罚款4000元,只因为他做了一件事
邵阳交警
2024/5/8 9:31:58
车辆号牌就是车辆的“身份证”
然而总有一些胆大驾驶员
为躲避执法“张冠李戴”
岂料这些小聪明
将会使自己受到更大的处罚
近日,北塔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大型货车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在道路上行驶。接到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查该车情况。在确定该车具有违法嫌疑后,民警在320国道邵西大道路段将涉嫌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车辆查获。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罗某表示,套用的车辆牌照是他意外捡到的,为了躲避电子抓拍,减少违法处罚,心存侥幸的他把自己的车辆牌照取下来,挂上这块捡来的车牌,没想到还没装几天,就被民警查获了,此刻罗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交警依法对罗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扣12分,罚款4000元的处罚,并依法收缴套用的牌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车主应该养成定期查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如果发现有疑问的记录,并确认机动车在记录时间没有出现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就要警惕自己的机动车是否被“套牌”了。违章记录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
怀疑车辆被“套牌”后,车主要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据协助调查。如路桥隧费单据、有机动车号的停车收费单据、出入单位、社区的内部监控画面等资料、线索,能够为自己举证澄清。
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车主可以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其他机动车牌证,既可以避免继续承担被套牌的违法风险,也方便公安交管部门查找发现套牌车辆。
保管好自己车辆资料,不轻易外泄。在网上、微信朋友圈等晒爱车时,不要晒出车子的全貌,最好给车牌打上马赛克。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增大了道路安全的事故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邵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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