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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多地发出关于规范农村建房、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

罗洪人网 2020/8/21 10:19:59
关于规范农村建房、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目前,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为了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级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农村建房行为“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 0739-8790011

罗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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