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邵向阳 黄博若)3月18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对隆回县某玩具制造厂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对该玩具厂未按要求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币3万元整,责令玩具加工生产线于2021年3月18日开始停止排污。
2月24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接到群众对该玩具厂污水直排的举报后,立即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玩具厂存在未按要求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2月25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依法向该玩具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该玩具厂的环境违法行为拟行政处罚人民币3万元整,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依法告知该玩具厂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根据相关规定,该玩具厂逾期未要求听证,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遂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限该玩具厂于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的,将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对拒不停止排污决定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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