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7时30分许,高警局邵阳支队绥宁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洞城高速(南往北)59km处有一个人躺在路上。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边,一名男子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且浑身酒气。民警随后将男子安全带离高速。经查,男子名叫丁某,他交代,头天晚上在城步县和朋友喝酒,凌晨结束后就抱着侥幸心理酒驾前往武冈市,不料途中酒精上头,便在高速路边停车睡觉了。经抽血检测,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对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25日21时许,高警局益阳支队邓石桥大队民警在华常高速金盆山收费站查获驾驶人叶某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我中午和朋友喝了酒,到了晚上头也不晕,以为没事了……”叶某说。民警对叶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