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称,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责令该司机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做出深刻检讨,并处以停班三天和罚款的处罚,同时约谈了相关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2月2日,隆回县交通运输局一工作人员反馈称,已联系曾先生,退还了多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