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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邵东法院 2023/10/17 14:59:04
申请执行人张新团与被执行人刘铮合同纠纷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铮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新团劳务工程款200429.72元及相应的利息。现被执行人刘铮外出,地址不明,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尽快执结该案,对被行人刘铮公开悬赏执行,特此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铮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予以保密。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739-2616039、19907392333。
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刘铮身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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